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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组【2012】12号《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》
来源:admin   更新日期:2014-06-06 15:30:21  浏览次数:

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总支:

为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有关工作,保证毕业生党员顺利离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关系手续办理

1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。各单位认真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2012届毕业生党员花名册》,连同电子版于6月22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。经审核无误的,从6月25日起,可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有关资料。

2、各单位应在6月25日—29日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。具体办理的时间和地点,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确定。

3、学校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。学校教职工子弟可暂时办理托管手续;其他毕业生党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托管手续,由本人填写申请表,经学院党委同意后,加盖单位公章,报党委组织部审核。

凡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党员,都要统一填写《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》。

4、办理出国手续的毕业生党员,其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及时转出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与党委组织部及时沟通。

5、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总支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里,避免他人代领或平信邮寄造成遗失。如因工作失误或主观原因未及时交给毕业生党员而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。

6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,如出现超出有效期或不慎丢失等问题,请按校党组[2008]14号文件有关精神处理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1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关系接转工作。各学院集中办理的时间、地点,平常办理时间、地点及联系人、学院咨询电话、组织部咨询电话等要及时向毕业生党员公布。同时,有关信息请报组织部备案。

2、安排毕业生党员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过一次组织生活。重点学习《党章》和党员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规定,教育毕业生党员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认识,在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上认真履行党员义务,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3、提醒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期限内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单位党组织,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接转的,要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,妥善处理。

附件下载:

附件1:太原理工大学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参考程序

附件2:太原理工大学2012届毕业生党员花名册

附件3 : 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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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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