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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理工大学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(试行)
来源:admin   更新日期:2010-03-22 15:55:04  浏览次数:
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,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体系,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、有

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、用人机制,推进学校干部队伍的年轻化、知识化、专业化,全面提高干

部队伍素质,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按照中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党政机

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》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,依据校党委关于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,特制

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,深入贯彻中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省委“三个规定”的文

件精神,坚持党的干部路线,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,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加大干部交流和干部竞争上岗

工作力度,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进一步提高处级干部的工作能力,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

组织保证。
二、工作原则
干部公开竞争上岗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,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原则,群众公认、注重

业绩的原则,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三、竞争职位
根据工作需要,校党委研究决定竞争职位和职位的特定资格。
四、竞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
、思想政治素质好。能够认真学习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,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

政绩观,思想进步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在各方面能起表率作用。
2
、组织领导能力强。符合党的干部队伍“四化”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,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

协调能力,思想解放,团结同志,顾全大局。
3
、工作勤奋,成绩突出。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熟悉并热爱管理工作,能够根据部门工作的特点,

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开拓创新,积极拼搏,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。
4
、群众基础好,在本部门或所在单位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,有较高的威信。
5
、身心健康。
(二)资格条件
1)大学本科以上(含本科)学历,五年以上工作经历。
2)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的在职干部、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。
3)正处级干部竞争正处级正职职位、副处级干部竞争正处、副处级职位均需在现岗位工作两年以上;

科级干部竞争副处级职位,须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,或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,且

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。
4)现任正处级干部竞争正处级正职职位,年龄不超过52周岁,现任副处级干部竞争正处级或副处级岗

位,年龄不超过50周岁,现任正科级干部及其他人员竞争副处级岗位,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5)竞争职位所要求的职称、学历条件,随公布空缺职位时一并明确。
五、竞岗程序
(一)公布岗位
按照校党委研究确定的竞争职位,召开有关会议或下发文件,在全校范围公布竞争上岗职位和竞争资格

、任职条件等事项。
(二)个人申报
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到党委组织部报名,填写《竞争上岗自荐表》,可填报一个职

位,也可兼报其他职位,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。在报名过程中,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

名情况,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新报职位。
(三)资格审查
党委组织部根据竞争条件对报名的竞争上岗干部进行资格审查。符合竞岗条件的,由党委组织部通知其

准备演讲。
(四)竞岗演讲和民主推荐
竞岗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。演讲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、竞岗理由和工作设想。演讲时间根据具

体情况确定。演讲结束后,由参会人员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,民主推荐情况作为选定考核对象的重

要依据。
参加竞岗大会人员范围:
1
、学院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竞岗大会,原则上由下列人员参加:
1)全体校党政领导;
2)学院或直属单位全体处级干部、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;
3)学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;
4)本单位工会、共青团负责人;
5)本单位全体科级干部;
6)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;
7)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。
2
、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竞岗大会,原则上由下列人员参加:
1)全体校党政领导;
2)学校职能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;
3)各学院、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;
4)本部门或单位科级以上干部;
5)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。
(五)确定考察对象
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,结合年度考核以及平时任务的完成情况、工作表现等确定考察对象。
(六)组织考察
组织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,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

,并征求纪检(监察)部门意见。不涉及提拔的干部,不再进行考察。
(七)决定任用人选
校党委根据组织考察及有关情况,研究决定任用人选。
(八)任前公示
对任用人选进行公示。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。
新提拔的处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。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正式任职;

不能胜任工作的免去试任职务,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。
六、组织领导
干部公开竞争上岗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。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,学校专门成立领导组,校党

委书记担任组长,校长任副组长,其他校党委常委任成员。领导组下设办公室(简称干部公开竞岗办公

室),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,具体负责公开竞争上岗工作的实施;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


七、其他
(一)根据《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党委组织部、纪委(监察室)要对干部公开

竞争上岗实施监督,认真受理党员、干部、群众对干部公开竞争上岗工作的检举、申诉,并按有关规定

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。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及时纠正处理。
(二)报名参加公开竞争上岗的人员要按照中组部《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

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》(组通字〔200923)的要求,自觉遵守有关规定,不得弄虚作假,禁止搞

拉选票、走后门等不正之风,一经发现,不予任用或提拔,并严肃查处。
(三)参与干部公开竞争上岗的工作人员,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,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

。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,可以向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检举揭发。


二○一○年三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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