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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五星级党组织评定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
来源:admin   更新日期:2012-04-19 15:57:19  浏览次数:

各基层党委、直属党总支:

今年3月以来,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展顺利。目前已完成了全校314个党支部的调查摸底和考核评分工作,进入首次评星阶段。为保证评星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:

一、评星工作的基本程序

第一阶段:申报(推荐)。基层党组织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党组织星级评定申报(推荐)登记表》,提出申请。申报五星级的党总支和党支部需向所属基层党委(直属党总支)申请,经基层党委审核后,由基层党委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党组织星级评定申报(推荐)登记表》,并向校党委推荐。基层党委(直属党总支)可根据自身情况,直接向校党委申报一星至五星级党组织。

第二阶段:基层党委(直属党总支)组织评星。评星的基本程序如下:

1、检查基层党组织“五星升级工作档案”。

2、召开党员座谈会,并进行问卷调查。

3、召开星级评定答辩会。

在调查摸底阶段已进行过类似工作的,可不再重复进行,直接研究定星工作。

4、根据本阶段1-3项成绩,召开基层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申报单位的星级。

第三阶段:校党委评审“五星级党组织”。评审的基本程序如下:

1、检查申报“五星级党组织”单位的“五星升级工作档案”。

2、召开党员代表座谈会,并进行问卷调查。

根据本阶段1-2项成绩,确定申报单位总数的四分之三进入下一环节。

3、举行理论测评会。组织进入本环节的“五星级党组织” 申报单位负责人(党委书记、总支书记、支部书记)进行理论知识测评。根据此项成绩,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单位名单(占进入本环节申报单位总数的五分之四)。

4、召开“五星级党组织”评定答辩会。

5、确定星级。

1)综合本阶段1-4项的成绩,确定五星级党组织候选单位。比例为:档案占30%、问卷占20%、申报单位负责人理论成绩占10%、答辩占40%

2)校党委召开会议。正式确定“五星级党组织”名单和候补名单。

6、公示。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,依次递补。

二、申报(推荐)表填写注意事项

1、《太原理工大学党组织星级评定申报(推荐)登记表》由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负责填写,一式二份,审批结束后,一份留存于审批单位,一份由申报(推荐)单位保存;

2、因是首次定星,“原定星级”一栏不填;

3、申报五星级的党组织,“自查测评情况”一栏填写推荐单位评定的结果,不填写本单位自查的结果;

4、“申报(推荐)单位意见”填写“申报×星级党组织”或“推荐为×星级党组织”。

5、“答辩会情况”由上级党组织填写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1、申报(推荐):427日前,完成党总支、党支部的申报工作;511日前,完成基层党委(直属党总支)的申报及五星级党组织的申报(推荐)工作。

2、基层党委(直属党总支)评星:516日前结束。

3、校党委评审“五星级党组织”:5月中旬完成“五星级党组织”申报单位的档案检查和座谈会工作;5月下旬完成“五星级党组织”申报单位负责人的理论测验工作和答辩会;6月上旬结束审核定星工作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1、严格执行评星比例。基层党委可按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数量的30%评出四星级党组织,并按基层党组织数量的20%向学校申报(推荐)“五星级党组织”。

2、申报五星级的党组织,除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党组织星级评定申报(推荐)登记表》外,还需提交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一份(A4纸正反打印,题目为华文中宋小二号,内容为仿宋小三号,行间距28,同时提供电子版)。

3、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(推荐)星级的党组织,一律按“无星”党组织管理。

4516日前,基层党委(直属党总支)应将评星结果汇总表、基层党委(直属党总支)评星申报表以及申报(推荐)“五星级党组织”的有关材料一并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,逾期视为放弃申报。联系电话:6014118, 联系人:郭老师 , 电子邮箱:GL-2002511@163.COM

5、评星期间要注意开展好党员主题教育活动、入党积极分子引导工程和为民服务活动等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。

特此通知

二○一二年四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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